欢迎来到武平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武平律师网 >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律师介绍

蓝利荣律师 蓝利荣律师,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执业近十年的实战经验,擅长法律领域: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类纠纷,办理案件过程中,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的信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蓝利荣律师

手机号码:15880611869

执业证号:13508201311636546

执业律所:福建义恒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 东大街谷丰路8号

婚姻家庭

亲子鉴定结果能否成为离婚事由

否成为离婚事由,一方拒绝鉴定的后果?下文将就此问题展开分析与讨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亲子鉴定结果能否成为离婚事由

如果亲子鉴定确认子女为非婚生子女的,法院往往会支持男方的主张,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在亲子鉴定确认为非婚生子后,法院除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还会应当事人的要求作出以下的判决:

1、子女由女方抚养,并由女方承担子女的抚育费。当亲子鉴定一旦证实子女非男方所在,丈夫就没有义务负担非婚生子女的抚育费。其日后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女方及承担。

2、女方承担男方一定数额的精神赔偿金。《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而女方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保持性关系,生育非婚生子女。此行为不仅违法,且违反社会公德,无异给男方带来重大的精神损害。女方应依法予以损害赔偿。

3、女方应返还男方原所承担的子女抚养费。对男方已经付出的抚养费应当酌情返还。对于返还多少,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具体数目应根据女方的偿还能力及男方的收入抚养情况而定。

二、一方拒绝鉴定的后果

一方拒绝亲子鉴定,另一方主张成立。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随着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DNA鉴定技术被广泛用于子女与父母尤其是与父亲的血缘关系的证明。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全世界已经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DNA技术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对此予以了确认。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多数意见认为,对亲子关系推定认定的规定符合社会常理,且便于实践操作。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880611869

联系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 东大街谷丰路8号

Copyright © 2020 www.jxdl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